淇滨法院审管办为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细化案件判后监督,采取四项措施有效降低上诉率、发改率,提升服判息诉率。
一是判前介入。对重大、疑难、新型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审监庭和审管办提前介入,对庭审过程全程监督,以便更加准确细致了解整个案情,增强对案件判后把关的准确性。
二是判前把关。对一审判决的各类案件,由庭长、主管副院长亲自阅卷,对案件证据认定、诉讼程序、实体以及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判前评查把关,提升审判质量。
三是判后补漏。针对案件实施判前监督仍有漏洞的情况下,对有上诉苗头的案件实行判后“漏洞”监督,由审管办针对程序、实体、证据运用以及适用法律等进行全方位检查。
四是答疑解惑。案件宣判后发现当事人有上诉、上访苗头的,案件承办人及所在业务庭应充分对当事人答疑解惑,注重释明不当上诉的不利后果,必要时可由庭长、院长亲自约谈释法解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