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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法院民一庭分析发回重审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对策

  发布时间:2013-07-02 17:37:58


    在“服务大局转作风 公正司法树形象”大讨论活动中,淇滨法院民一庭针对上半年案件发回重审偏高的现象,对被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查找案件被发回重审的原因,以达到“提质量、树形象”的目的。

    经过深入调研,发现在这些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案件在证据采纳、事实认定方面把握不准,致使案件事实查明不清,法律适用错误;二是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审判组织不严谨、程序处理不当、忽视当事人诉讼权利等情形;三是案件事实查明过程中只停留在案件的表面现象上,争议焦点归纳不准,抓不住案件的本质问题,一判了之;四是个别案件承办人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致,致使案件出现遗漏诉讼主体、有关数据计算有误;五是由于一些法律问题本身比较复杂,一、二审法院法官在证据采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分歧,对案件做出不同的结论,致使案件被发回重审或改判。

    针对上述问题,淇滨法院民一庭提出以下对策:

    一是加强对法官的业务培训,提高法官业务素质。利用自学、法官讲堂、疑难案件会诊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官的审案、析理能力,提升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

    二是加强强化责任心,责任到人。增强法官的爱岗敬业精神教育和责任心教育,明确庭长、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各自的职责,避免案件在程序上出现细小差错,减少错误的发生。

    三是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上诉案件的发生,降低上诉率,从根本上减少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发生。

    四是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沟通联系。定期或通过个案与上级法院进行沟通交流,通过意见交换,增进上下级法院对法律问题的共识,提高办案水平,提升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水平。

                            

责任编辑: 任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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