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日,来自鹤壁市淇滨区上峪乡上峪村的退伍军人秦现军向淇滨区法院送来一幅写有“热情服务、执法为民”的锦旗,感谢淇滨法院法官为他们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使秦现军及带领的农民工拿到拖欠2年的工程款4.2万元。
秦现军今年38岁,是一名党员退伍军人,现任上峪村副支书。退伍后为了带领乡亲致富,他经常带领乡亲干点小工程活。2011年3月,他带领十几名农民工承包某电力设施基础塔底座混凝土回填工程,工程完工后,某建筑公司和秦现军等人就工程款结算问题产生争执,秦现军在多次催要无望的情况下诉至淇滨区人民法院。
淇滨法院钜桥法庭法官受理后认真分析案情,多方面了解情况,并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特别是办案法官认识到秦现军作为一名党员退伍军人,保家卫国不怕流汗牺牲,退伍后回到家乡又积极带领群众劳动致富,精神令人可敬。办案法官决心处理好此案,维护好我们最可爱的人的正当权益,为党的92岁华诞献礼。在经过大量工作后,查明本案系某建筑公司分包鹤壁某电力公司劳务工程,涉案工程系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郭某指导秦现军等人施工完成,秦现军等人工程款均由郭某直接给付,因二人以前关系较好,工程款结算时因部分手续不完善产生矛盾。于是办案法官将二人召集到一起,从法律、情理、良知等方面入手,反复作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打开双方心结,双方认可未支付工程款数额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某建筑公司将拖欠秦现军等人的工程款42 000元履行完毕,各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秦现军非常感谢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送来锦旗表示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