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切实把“司法为民”措施落到实处,淇滨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村一法官”活动实施方案,为使该活动落到实处,淇滨区法院法官深入农村、社区悬挂“一村一法官”活动联络牌、进行法制宣传,每周至少一次电话沟通,并定期到农村、社区进行走访,排查矛盾纠纷,力争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化解问题。
2013年7月21日,董庄村包村法官接到群众李某电话咨询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在接到咨询电话后,包村法官并没有直接告诉他需要的材料,而是反问他为谁咨询,为什么要起诉离婚,在得知李某因其妻子与其父母关系不和又得不到有效调解决,闹得两家人之间产生矛盾,他想起诉离婚的情况后,包村法官认识到这起纠纷的关键在于李某妻子与其母亲之间的矛盾,他们两人之间的矛盾不大,还有和好的想法,虽同李某约定时间,就他们之间的纠纷先进行诉前调解,并要求双方父母同时参加调解。
考虑到,同时做这么多人的调解工作,一旦秩序维持不好有可能出现意外事件,于是,包村法官同村干部沟通,将男、女双方及其父母约到村支书家进行调解,同村干部一起针对症结点真诚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既教育了李某及其妻子要孝顺父母,珍惜两人的夫妻情分,又对李某父母不当的行为提出了纠正意见,最终在双方父母在场的情况下,李某及其妻子和好。
自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以来,淇滨法院大赉店法庭针对农村易发多发的邻里、财产、宅基、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等常见的矛盾纠纷,逐一排查登记、并制定化解方案。能够立即解决答复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最大努力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并将问题上报,争取解决,做到小事不过夜,大事不出村,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在诉前解决,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