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因父反目 夫妻到头

  发布时间:2013-07-30 15:25:18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经人介绍认识后不久登记结婚,两人因为个人原因两地分居,但是感情一直都非常好,后刘某工作调动到鹤壁市淇滨区工作,本来是一件喜事,随着女儿的出生,却成为了夫妻分离的原因。

    某日,刘某出差在外,女儿急性胃炎发作,张某在单位听到后,立即给公公打电话请求其去医院照顾,没有想到的是公公不仅不去,反而说这种病治了也白治,到医院就是浪费钱。刘某回来后,张某伤心地向刘某诉苦,但刘某反而偏向其父亲,刘某还为此原因将张某打成轻微伤,被拘留7日。张某心灰意冷,到法院起诉离婚。

                                    

责任编辑:任美菊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168472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