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8月1日,历时一周时间,淇滨区法院人民陪审团成员库完成更新工作,并深入推进。
一是更新人民陪审团成员库。2010年6月,按照河南省高级法院要求,我院组建了500余人的陪审团成员库。随着时间推移,一些成员到了退休年龄、或调离工作岗位、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行陪审团职责,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在院主管领导安排部署下,刑庭与办公室联手落实,经过一周努力,在我区8各乡镇办事处及开发区管委会下属的两个办事处的配合下,重新组建了536人的陪审团成员库,成员结构实现了“一高三多一少”的可喜变化(文化层次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数量增多、基层干部群众增多、企业代表增多、公务员数量降低)。
二是广泛发动宣传。结合我院近期开展的“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实践活动,全院干警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工地、学校等开展法律咨询,巡回开庭现场说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宣传人民陪审团参审案件的作用,充分发挥他们来自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用普通群众的视角和思维方式来观察和分析案情,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
三是精心挑选、组织培训。鉴于人民陪审团成员人数多、范围广、法律素养良莠不齐的现状,我院重点挑选了一批“素质高、能力强、身体棒、家不忙、热心肠”的成员进行培训、座谈、观摩庭审,使其了解诉讼程序,提高参审案件能力。
四是明确了参审案件范围。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对以下案件可以组织人民陪审团参加庭审: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群体性利益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媒体重点关注的;当事人多次申诉或重复上访的;检察机关起诉时证据不充分,有可能作无罪判决的;被告人或其辩护人作无罪辩护并提供一定证据或依据的;涉及公共事务、公共利益的重大案件,因拆迁安置、土地征用、环境保护等引发的群体性案件,其他适宜人民陪审团参加的行政案件也可以组织人民陪审团参加庭审。
目前,我院刑庭已邀请人民陪审团观审案件8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