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老鸦章村的被执行人韩某主动来到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执行款11000元交到了执行法官手中,这是该院利用手机短信警示说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又一成功案例。
为提高执行效率和案件的和解执结率,降低执行成本,鹤壁市淇滨区法院执行局利用手机短信的形式向当事人发送执行信息,进行沟通交流,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对掌握有手机号码又不易找到的被执行人,每周一次不定期向其发送提示短信、劝说短信、告诫短信、协调短信督促执行,将法律规定,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时间、期限,拒不履行或消极履行的法律后果,申请人的实际困难告知被执行人,提示被执行人,使其在心理上产生震慑力,促使被执行人由故意躲藏到主动履行。对愿意履行义务但身在外地的被执行人,针对其特殊情况,执行法官通过手机短信与他们进行磋商,商定执行和解方案,促使案件的和解执行。对申请人,为争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通过短信将申请人的权利义务、执行风险以及执行进程包括财产调查情况、采取强制措施情况、实际执行到位情况、被执行人的现状随时告知申请人,让申请人及时了解执行工作动态,对法院做了哪些工作,清清楚楚,消除申请人的合理怀疑。
短信执行的方式较好地实现了执行工作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目的,开拓了执行空间,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大大提升了执行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