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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立案庭牺牲休息时间 诉前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3-09-09 08:09:06


    9月6日,淇滨法院立案庭法官牺牲中午休息时间,诉前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受到当事人好评。

   9月6日上午9时,原告尚某以被告张某欠其灯款4400元为由到法院立案庭起诉。经审查,双方买卖关系比较清楚,本着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原则,立案庭法官立即与张某进行电话沟通。被告张某对欠款事实予以认可,但声称现在手中没钱,希望原告尚某能再宽限一段时间。但尚某认为之前多次催要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付,因此对张某极不信任,不同意再宽限,要求法院立案审理。立案法官了解案情后,耐心向被告张某讲解法律并告知张某立案后产生的诉讼费用,经过1个多小时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在电话中达成口头调解协议,但张某称下午才能到法院签订协议。为了实现案结事了,立案庭法官趁热打铁,表示愿意等张某到场后再下班。中午1时10分,被告张某赶到立案庭,张某激动地说:我本来对你们能否等我持怀疑态度,没想到你们法官说话就是算数,中午放弃休息时间也要把我们这个事办成,当即从包里拿出4400元钱交给尚某。

  淇滨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倡导诉前调解方式,开展了“快捷、灵活、便民、省时”的诉前调解模式,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减少当事人诉累,实现即收即调、即调即结,真正达到止争息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将“司法为民”扎扎实实地落到了实处,树立了“文明窗口”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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