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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盗割电缆 个个领刑罚钱

  发布时间:2013-10-10 15:08:43


    俗话说的好,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2013年10月9日,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割电缆的案件,对被告人徐某、胡某、张某等七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二年零十个月、三年,并处罚金等刑罚。

    2012年7月至9月份,被告人徐某、胡某、张某、左某等七人分别合伙盗割鹤壁段京广高铁、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鹤壁市职业技术学院、新纯服装厂电缆共计600余米,价值13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胡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左某、左某某、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六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庭根据各被告人参与的次数、数额及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r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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