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庭诉前调解一起侵权纠纷案件
作者:杨靓 发布时间:2013-10-31 09:05:37
近日,原告李某到淇滨法院立案庭要求起诉被告吴某,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其家门口堆放垃圾的侵权行为;清理干净堆放到其家门口的垃圾,恢复原状;赔偿其经济损失5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立案庭接到起诉状后及时地了解了情况,又把原告和被告一同叫到法院认真地做工作,针对原告的诉求,对被告耐心释明法律,动之以情,晓知以理。最后,被告同意不再往原告家门口堆放垃圾并立即清理干净,原告也答应不再起诉被告。自此,一起侵权纠纷在立案前得以化解,双方误会解开,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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