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淇滨区法院先后出台《审判辅助人员管理规定》、《业务经费保障管理办法》、《诉讼服务中心运行细则》等多项制度规定,全面深化内部改革,优化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周一晨会制度”。班子成员利用晨会时间总结上一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布署本周重点工作。
二是加强对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充分重视审判辅助人员在法院审判工作中的重要地位、重要作用;明确对审判辅助人员的基本要求、工作内容、操作流程、管理考核以及与法官、书记员的关系,进行严格的规范化管理。
三是严格业务经费管理。以厉行节约为原则,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认真编制部门预算,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将各业务庭的审判质效与业务经费的拨付挂钩,实行奖优罚劣。严格差旅费审批管理,明确具体的报销标准,最大限度杜绝浪费。
四是规范信访工作秩序。成立信访办公室,对信访进行分类登记、调查、研究处理。提高审判庭的利用效率,实行办公区与审判区相分离,安排专人引导诉讼群众和信访群众,既方便群众办事,又维护了正常办公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