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圆满地完成了刑事审判工作任务和其他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3年以来,我院刑庭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44件,审结233件,结案率95.5%,其中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3件,调解20件,调解率87%。上诉案件11件,发回重审2件,改判缓刑1件。审理未成年犯罪17件27人。无涉法上访案件。无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具体做法如下:
一、紧紧围绕市委淇滨区委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刑事审判工作。淇滨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人员共4名,庭长一名,副庭长一名,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各一名。从今年的结案情况看,我院审结的刑事案件数量与其他县区法院相比,居第一位。特别是受理的非法集资案件更是比其他县区法院要多,这类案件涉及当事人人数多,涉案金额大,一个案件卷宗十几本甚至几十本,工作量大,需要耗费大量精力,审理难度大。为确保案件及时审判,并保证案件质量,他们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的刑事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一致,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他们始终要求案件审理要快、定性要准、质量要高。他们认真阅卷,吃透案情,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的基础上,既严厉打击犯罪,又确保办案质量,使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宽严有据,宽严有度,量刑适当。目前我院刑庭受理非法集资案件5起,开庭审理4起,众多储户情绪平稳。这与他们辛苦的工作是分不开的。
刑庭干警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新出台的法律以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学习领导人讲话,通过学习,干警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思想。近几年来,刑事案件虽然不断增多,但结案率高,上诉率低,上诉案件改判发还率低,没有因工作不负责任或处理失误而导致当事人上访的情况发生或引发其他恶性事件。全庭干警亦无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
二、严把案件质量关,实行量刑规范化。案件质量是刑事审判的生命线。刑庭的审判人员一向高度重视案件质量问题。刑庭干警不辞辛苦、加班加点,做到快审、快结,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严把案件的审查关,确保案件质量,对判决已生效的案件及时向刑罚执行机关送达执行文书。今年以来,刑庭无超审限案件,无生效后未执行的案件。量刑规范化试行以来,我院工作取得了四项成效:第一、刑事法官规范量刑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第二、最大限度地实现了量刑的公开、公正与均衡;第三、使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得到了较好地落实;第四、有助于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
三、做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与单纯的刑事案件不同,有其自身的特点,不同的案件,在不同阶段进行调解均有可能导致不同的结果,在今年的刑事审判工作中,我庭对此类案件的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调解时主要是把握心态和把握时机。所谓时机就是要从庭前、庭审中、庭后进行调解。庭审前调解和庭审中调解在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但庭审后的调解作用同样不容小觑,经过庭审质证,当事人双方对各自的责任大小、赔偿数额的高低、赔偿适用的法律依据都了解的更为清楚,这样可以取消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责任大小存在的疑虑,促进调解工作的进行。通过庭前、庭审中、庭后调解从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
四、认真开展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我院是全省人民陪审团试点之一。按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部署,我院研究制订了关于推进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刑庭负责推进人民陪审团的日常工作,经过与区人大、政协、各乡镇办事处的协调,按照陪审团成员的选任办法,建立社会各界人员组成的500余人的人员数据库,并按上级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团成员参与庭审。人民陪审团参加刑事案件审理共计10次,庭前我们把起诉书复印件和相关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送达每一个成员,陪审团成员在庭审中听取庭审的全过程后,庭后再进行讨论,书记员对陪审团成员的讨论情况做好记录,在合议庭合议时作为重要参考,并将记录装入副卷备查,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我院刑事审判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更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的不足之处。刑事审判在未来一个时期仍面临着艰巨的任务。我院刑事审判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着力开展好严打整治斗争,维护法律的尊严,服务治理经济环境,全面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继续加强干警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断适应新的发展形势,使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