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淇滨区法院法警大队于3月13日组织全队干警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认真学习,并按要求积极部署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确保执行活动公开透明,实现“阳光司法”。
一是克服消极模糊认识,进一步强化文书质量意识。裁判文书是办案人员办案质量和水平的综合反映,是审判执行活动的载体。针对我院执行文书首次上网的实际,队领导要求每位干警必须克服消极、模糊认识,从思想上增强提高裁判文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苦练内功,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上网公开的每一份裁判文书意味着都将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论,这就要求每位干警必须更加谨慎地对待每一起案件,在制作司法文书时做到认真、细心,严格按照规范的裁判文书格式制作法律文书,杜绝裁判文书中出现“错字、错句、漏字、漏句”的“瑕疵”现象;在引用法律时,做到对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使裁判文书在正确适用法律基础上,说理更加透彻、严谨,确保上网裁判文书经得起社会的检验。
三是全程透明,进一步公开执行信息。从案件立案起,扎实开展各项调查取证工作,执行活动的每个环节做到公开透明,取得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认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执信访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