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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大河涧法庭“四强化”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发布时间:2014-04-09 11:14:36


    4月5日至7日,淇滨区法院大河涧法庭全庭人员放弃清明节三天假期走到大河涧乡林区田间地头,扎实落实淇滨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大河涧乡在清明节期间无一火患发生。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以武文英庭长任组长的工作小组。武文英庭长组织全庭人员,把森林防火的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做到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

    二是强化宣传,增强意识。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弘扬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提倡改变传统的烧香、烧纸、放鞭炮等一系列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习惯。倡导送花、植树等既能够纪念亲人,有能够美化和绿化环境的祭扫方式。

    二是强化值守,大力巡查。组织全庭成员,到岗到位,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加强对重点火险区的监控和巡查。同时,在区指定地点设卡布控,深入坟区和责任村,以发放森林防火手册的形式,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四是强化应急管理,执行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离位,要随时掌握责任地区火情动态,遇有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及时了解、搜集火场基本情况,掌握火势发展动态,确保信息畅通。

责任编辑:r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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