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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三举措积极保护“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04-25 08:54:08


    自2月份省高院开展保护三类“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以来,淇滨区法院采取巡回审判、开辟绿色诉讼通道、落实各项便民措施等方式开展,凡是涉及三类“留守人员”的,免除各种繁琐手续,充分利用导诉台,发挥导诉员的作用,引导“三留守”人员依法诉讼。对涉及“三留守”的案件优先立案受理,诉讼服务中心全体干警认真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大力推行上门立案和视情况采取口头起诉等,以方便“三留守”人员为原则,着力做到三个优先:

    在司法救助上优先。对经济确有困难,申请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的,应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确保“三留守”人员打得起官司。并对家庭贫困的当事人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

  在便民措施上优先。为让“三留守”人员少跑路,困难得到及时解决,加大巡回办案力度,采取就地立案、就地诉前调解、就地结案等措施,确实把涉及“三留守”的案件办实办好。

  在立案上要优先。为方便涉及“三留守”人员立案,专门开设“留守妇女儿童老人维权绿色通道”,对“三留守”人员来起诉的优先立案受理,全体干警认真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切实方便“三留守”人员。

责任编辑:r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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