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淇滨区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利用下班时间收看影片《第一书记》。该影片是根据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优秀村党委书记沈浩的真实事迹改编而成。沈浩同志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在安徽省财政厅参加工作。2004年2月,他积极响应安徽省委号召,作为安徽省第二批选派到农村任职干部来到凤阳县小岗村,任小溪河镇党委副书记,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职务。沈浩同志在小岗村任职期间,长期租住在村里,一心为村里谋规划、办实事,先后为村里修了公路、为散居的二十六户村民集中盖了住宅楼并在村里成立了大包干纪念馆。在3年任期届满后,他又被小岗村村民集体摁手印要求留任。直到2009年11月6日,年仅46岁的他,因积劳成疾,猝逝在租住的房屋内。
习近平总书记说,在沈浩同志身上,充分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广大党员要以沈浩同志为榜样,加强党性锻炼,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党性原则、群众观念和优良作风转化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实际行动,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
在电影结束后,该院院长薄报亮提出,沈浩同志的精神不仅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标杆,也是今天我们党员干部做好新时期各项工作的精神法宝,是我们党组织领导人民群众克敌致胜、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巨大成绩的精神财富,更是我们人民法官正确行使司法审判权,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巨大精神支柱。我们要在司法审判活动中,始终以焦裕禄精神为镜子,切实履行依法审判职责,做到司法为民,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