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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践行群众路线为服刑人员年幼子女解决幼儿园入园问题

  发布时间:2014-05-29 14:52:53


     5月26日,淇滨区法院刑庭的法官通过多方努力,义务帮助赵某(即将服刑)年幼的女儿免费就读幼儿园,法官的爱心深深打动了即将服刑的刑事被告人,并为她解除了后顾之忧。

     2013年,赵某的丈夫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淇滨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赵某独自抚养一名3岁的女儿。2014年5月8日,赵某因合同诈骗罪被淇滨区法院刑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赵某被收押时,泣不成声,一方面为自己犯下的罪行懊悔,另一方面放心不下年仅3岁的女儿。赵某被判刑后,能够抚养女儿的只有其70多岁的老母亲。

    得知这一情况后,刑庭的法官联系到鹤壁市某大型公立幼儿园,经多次与幼儿园沟通,该园最终同意接收小女孩入园,并免除了一切费用。法官将此消息告知赵某后,赵某当场流下了感激的泪水,感谢淇滨区法院法官的帮助,同时表示在服刑期间将认真改造自己,争取减刑早日出狱,照顾女儿。

    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淇滨区法院法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r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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