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淇滨区法院“四项”协调互动措施妥善化解官民矛盾

  发布时间:2014-06-19 16:47:22


    为有效预防和化解官民矛盾,鹤壁市淇滨区法院积极探索多方协调互动的新举措,有力地促进了司法与行政互动健康发展,取得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加强与群众的协调互动。该院行政庭法官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农村或当事人家中办案,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适时进行释法析理,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二是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互动。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合法但是不合理,及时与行政机关协调沟通;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提出建议等形式,促其规范执法行为,减少不和谐因素的产生。

    三是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互动。对尚未受理或已经受理的复杂、疑难、涉群体性及社会关注比较高的案件,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开庭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特殊身份,利用他们威信及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共同努力,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四是加强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协调互动。促使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平等、耐心的与相对人沟通协商,消除对立情绪,增强官民的互谅互信,让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责任编辑:rmj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174218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