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法院立案庭在诉前调解工作上狠下功夫。近日,立案庭到上峪乡实地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2014年6月,立案庭接到上峪乡朔泉村程乙的电话,称其与程甲因琐事打架,造成其受伤住院,经有关部门协调,由程甲赔偿程乙医疗费3000元,程甲以其受到了治安拘留为由拒绝赔偿,程乙请求法院依法裁决。立案庭的法官了解案情后,多次电话联系程甲并到朔泉村进行调解,程甲坚持认为其因受到治安拘留而不同意调解,经立案庭法官多次细致耐心做程甲的思想工作,对程甲进行释法教育,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程甲一次性给付程乙2500元,并当场履行调解协议。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时已是中午1点,双方当事人非常感动,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双方决不再因此事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