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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加强对聘用人员管理培训

  发布时间:2014-07-01 16:50:24


    为落实省高院对基层法院加强对聘用人员教育管理工作,淇滨区法院针对院内不同岗位的聘用人员分批进行岗位职责培训。

    6月23日至27日,针对在业务庭室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职责、行为规范、司法礼仪、廉政教育、保密制度、庭审记录、卷宗装订和信息录入。6月26至27日,对司法警察岗位上的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检理论与实务、安检设备的操作、值庭值勤的规范要求及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6月30日,对司机岗位上的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本院的车辆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3年新交通规则以及《警车管理规定》。培训期间,所有参加培训的聘用人员都认真做了笔记,并且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与授课老师进行了互动交流,学习效果显著。

    在培训的最后一天,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薄报亮对全体聘用人员提出了要求。他强调,作为法院的聘用人员,就是法院集体中的一份子,其肩头担起的责任就是为群众服务的责任。在日常工作中,一是要有学习的意识,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才能紧紧围绕人民法院的工作目标,切合实际地做好本职工作;二是要有团结奋斗的精神,要把自己放在法院大集体之中,在一言一行上都要以一名法院工作人员的标准衡量自己。要相互团结,密切合作,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促进自我发展与进步;三是要有保密的意识,法院工作有其特殊性,要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职责,按照相关规定,绝不公开审判秘密;四是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的意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的不单单是党员干部,而是对所有法院工作人员提出的更高要求,要对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按照“五个严禁”,“十条禁令”严格律己,坚决不做有损法院和国家机关形象的事。

责任编辑:r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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