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三项治理”活动,淇滨区法院采取七项措施,确保活动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学习与宣传。让全院干警熟知活动内容,确保每位干警对本次活动思想认识到位。
三是认真开展自查。对2011年以来,司法行为是否规范,所办理的案件收费情况及诉讼费、保全费、执行案款、押金保证金、涉案罚没款、暂存款、赃款赃物以及孳息等涉案款物管理是否合法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查以部门为单位,具体到每位干警,自查结束后,每位干警写出司法行为情况报告,每个部门写出自查报告,部门负责人就本部门清查检查治理情况出具责任状。
四是加大督查力度。对全院贯彻执行上级及本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实行“全天候审务监督模式”。在原有常规督察的基础上,由监察室牵头,抽调办公室、政治处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围绕“司法行为是否规范;工作纪律是否松懈、积极性不高、工作质效不好;财经纪律的执行中是否存在违规管理滥用办公经费、涉案款物及是否存在违规收费、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等,是否规范使用“三公经费”、私设“小金库”等进行联合督查。
五是拓宽监督渠道。采取设立举报箱、法官作风评价箱、到人大政协、纪委、检察院、政法委等相关部门收集违法违纪线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庭审,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将开展的一些活动的具体内容在网上予以公布,扩大群众及当事人对本院正在开展活动的知情度等系列措施,确保监督到位。
六是加大治理力度。对本次自查及督察中发现的接待当事人、庭审着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监督治理力度,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七是建立长效机制。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开展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着眼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持续学习查找、反思查找,及时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在整改问责的同时,将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刻剖析,区分思想层面、执行层面及制度层面等不同原因制定措施,切实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