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淇滨法院巡回法庭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司某带领同村十余村民到淇滨区一建筑工地为胡某提供平整地面的劳务,约定活清钱清。半年后,工程结束,但是却没有拿到工钱,胡某总以过两天就给搪塞司某等人,转眼间,到了2013年年底,胡某只结清了部分工钱,司某等无奈,经多方打听,找到胡某家,胡某以过年手头紧为由,打下一张欠条,承诺一月结清所有工资款。但一月后,司某等人又找不到胡某了,打通电话,胡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司某无奈,终于诉至法院。
法庭联系上胡某后,胡某称自己款项也没有得够,没有钱给司某,但在多人见证下承诺支付工资款,无法抵赖。经过两次调解,司某表示只要血汗钱,放弃逾期利息的要求,胡某同意支付剩余工资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