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公车私用滥用现象,淇滨法院认真研究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警务车辆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采取了多种措施对公车的使用进行进一步规范。
一是完善《车辆管理制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我院结合自身实际,对车辆管理制度进行了更细致的补充完善。
二是加强公车使用人员培训。对我院干警及警车使用人员进行纪律及公车使用培训,明确要求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警车及公务用车,违规使用者将进行相应的惩处。
三是安装GPS车辆管理定位系统。此系统将按照省高院及我院实际情况进行招标采购开发。由于系统要求功能较多,使用频繁,我院计划将安排专人进行该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定期通报公车使用情况。
四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公车使用需做到遵守交通规则,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一律定点封存停放等。我院监察室对车辆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