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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以“情”感化当事人 督促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09-08-11 08:25:04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十分注重案件调解,不断加大案件调解力度,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确保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图为5月4日下午,该院法官在收到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被告梁某送来的13000元赔偿款后,及时送给原告李某,有效解决了李某的生活困难。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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