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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法院三项措施强化固定资产管理

  发布时间:2014-10-30 16:04:25


    人民法院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社会主义政权,维护社会安定,确保正确行使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淇滨法院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促进固定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通过三项举措使该院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是实行固定资产管理与领导责任相结合 。随着固定资产的种类、数量大量增加,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日渐凸现,为此,该院建立健全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机制,实行院长为全面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责任制。把财务部门作为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对全院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实行信息化做好资产的记录与登记,严密核算,真正实现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

    二是建立固定资产科学管理体系 。该院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学习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管理体系。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很广,使用的部门分散,种类繁多,本院采取集中登记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固定资产的数量、使用状况及完好程度进行核查,以达到时刻掌握资产最真实的现状,以彻底摸清本单位固定资产“家底”,掌握单位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质量情况及分布情况的目的。

    三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实行信息化管理。 由于我院资产种类多、数量多,要想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应用信息化手段实行管理是最有效的方法。目前该院拥有资产管理系统及公车管理系统,资产的申报、审批、报废都需通过计算机进行存档,进一步实现了资产管理高效化。

责任编辑: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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