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以来,淇滨区法院积极探索完善人民法庭立审执有机衔接机制,先后建立完善五项制度,确保人员管理到位、监督机制到位、制度衔接到位,着力为基层诉讼群众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立案登记制度。针对基层群众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庭受理案件相对简单的情况,在派出法庭设置立案接待室,并率先探索立案登记制,对诉讼群众、咨询群众和信访群众的求助做到第一时间接待、第一时间登记、第一时间受理。二是人员分类制度。在每个人民法庭明确两名审判员负责案件审理,两名执行员负责案件执行。其中执行员服从法庭庭长的日常管理,同时服从执行局业务管理,避免案件审判员参与执行触发被执行人抵触情绪。三是业务分离制度。以执行员双重管理为基础,执行法律文书仍由执行局长审核,形成审判员与执行员互相制约、执行局长与法庭庭长互相监督的管理机制。同时,法庭执行工作需要执行局派人支持的,由执行员直接向执行局长汇报。法庭执行工作考核计入执行局工作考核。四是沟通衔接制度。人民法庭裁判文书拟稿后,先由执行员把关,审查是否有执行“后遗症”,提出意见建议,然后进入审核、签发程序。制作案件流转表,使文书把关、执行案件立案审查、受理在法庭内部均由流程记录。五是事前告知制度。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时,告知其可以向法庭直接申请执行,并由法庭负责办理执行立案手续,真正让群众少跑路,法官多跑腿,充分发挥审执有机衔接机制的制度优势。
8-10月份,淇滨区法院人民法庭先后为130多名当事人就地立案,执行员执行案件18件,执结12件,均由申请执行人直接就近向法庭提出执行申请,审执有机衔接机制呈现出规范、便民、高效的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