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冒充政委骗钱 识破报警判刑

  发布时间:2014-12-05 09:24:55


    近日,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判处被告人牛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4年6月份,被告人牛某某自称是监狱的政委,可以联系承包监狱内的超市,骗取被害人王某某承包超市的风险抵押金110000元。后被害人得知监狱内无此人后报警。

    案发后,被告人牛某某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实际履行完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牛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辩护人关于被告人牛某某悔罪态度较好,案发后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yj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168664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