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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维护农民工权益立案当天即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5-02-12 16:05:31


    2015年2月12日上午,在淇滨区法院民一庭法官的主持下,来自鹤壁市鹤山区的务工人员李某和工程承包人杜某达成调解协议,杜某当庭支付李某医疗费等各种损失60000元。

    李某在杜某承包的鹤壁新区某项目工程打工,2014年11月26日在工作期间脚部受伤骨折,花去医疗费3万多元。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于2015年2月12日诉至法院,经过办案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及时赔偿了李某各种损失60000元,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立案当天得以化解。办案法官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责任编辑:杨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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