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法院再次被命名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作者:杨汶哲 发布时间:2015-01-20 15:25:15
2014年12月24日,河南省爱卫会公布了2014年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名单,淇滨区法院再次被评为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一直以来,淇滨区法院在各级领导的监督指导下,都将办公卫生环境质量作为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参照,以构建全方位精神文明单位为目标,不断加强对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并加强对院卫生情况的监督,做到了监管、防治、处理一体化的常态化卫生管理模式,提升了院卫生文明建设的高度,加快了全面构建精神文明单位的步伐。
责任编辑:杨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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