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在涉未成年人“两抢一盗”案件审判中,充分体现了法官的人文关怀之情,为未成年人罪犯回归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一、庭审前,首先给未成年人父母讲清法律规定,让其充分了解法律,取得他们的配合,并且经审查对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二、在庭审中,改讯问方式审判为“谈话式”方式审判,形成一套有利于未成年犯身心健康,改过自新的审判环境;
三、庭审结束前,审判长要用说理性语言结合案情说服教育少年犯和他们的家长,帮助他们分析失足走上犯罪的原因,使他们认识到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指出少年犯今后努力改正的方向和家长今后注意的问题等;
四、庭审结束后,定期对执行缓刑中的未成年犯进行定期回访,及时掌握他们的现实情况;定期邀请团委、妇联、教育等部门座谈交流对青少年犯教育挽救的经验和措施,不断改进庭审中的教育方法和措施,进一步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