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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立案便民诉 巡回审判解民忧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大河涧法庭成功调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发布时间:2009-09-02 09:28:43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大河涧法庭充分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开展巡回立案、巡回审判工作,为辖区群众排忧解难,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近日,淇滨法院大河涧法庭接到大河涧乡大河涧村村委会民调主任的电话,反映本村村民王某与李某二人发生打架事件,王某将李某打成轻微伤,但却拒绝支付李某的医疗费和其他费用,双方矛盾很大,请求法庭帮助解决。该庭法官立即赶到大河涧村村委会,对受害人李某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审查。了解到李某被王某殴打致轻微伤,住院治疗11天,支付各种费用4500余元。法庭决定立案,同时传唤被告王某到村委会,向其送达了相关手续,并当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情绪激动,当日调解未果。

   为了能够彻底化解纠纷,防止矛盾升级扩大,该庭法官决定到该村村委会巡回开庭审理此案。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遂邀请该村村干部参加,再次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疏导工作,通过近3个小时耐心地劝告说理,被告承认了殴打原告的事实,向原告道歉,原告也作了让步,将赔偿费用由4500元降低到了2500元。被告当即予以履行,双方握手言和。旁听村民自发鼓掌,对法庭法官及时巡回审判解决矛盾纠纷表示满意和赞扬。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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