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淇滨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经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辛龙主持调解,被告按照约定及时偿还了原告借款,案结事了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5月7日,淇滨区法院受理了石某与鹤壁某公司、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后,李辛龙副院长对案卷进行了细致的梳理,经询问双方当事人,发现他们是多年的好友,并且对对方的评价都很高,此事闹到法院也是意料之外。鉴于此情况,李辛龙副院长“以情动人,以情说案,以情调解”,以多年的老友情贯穿于案件的始末,最终被告将59万余元的借款按约定通过网银转帐汇入了原告账户。
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办案制度实施以来,领导班子成员均积极主动参与案件的审理和调解,把办案与密切联系群众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了案件质量,为年轻法官带了好头,调动了年轻法官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了表率作用和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