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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以巡回审判为平台加强对民调组织业务指导

  发布时间:2009-09-13 09:21:21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在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的同时,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对人民调解员、农村义务评事会成员的业务指导,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把巡回审判与实践指导相结合。09年以来,我院共开展巡回审判320余次,在巡回办案过程中,注重挑选具有代表性的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常见民事纠纷案件,邀请当地人民调解员、农村义务评事会成员到庭参加旁听,现场学习法官的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提高实践能力。

    二是做到巡回指导工作制度化。民一庭、民二庭、人民法庭为责任部门,点对点就人民调解员、农村义务评事会成员个案调解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予以解答。要求各庭每月至少安排1次到所联系镇、乡的矛盾调处中心指导工作,每季度至少旁听3次镇、乡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观摩活动;每半年组织的全区镇、乡专职调解员集中培训时,由审判人员做专题讲座,今年以来,我院共组织人民调解员、农村义务评事会成员培训2次,100余名民调组织成员参加。

    三是注重指导内容的专业化、实用化、生动化。包括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及其意义、调解的种类、调解应当遵循的原则、调解人员及当事人的心理活动以及相应的调解艺术等。提高人民调解员、农村义务评事会成员的调解能力,通过其与当事人充分、正面接触,使案件最后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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