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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花儿种自家 贪小便宜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5-11-10 09:02:28


    为了净化城市环境,点缀城市文明。许多城市街道边都能看到美丽的花儿在微风中摇曳。可是,偏偏有些人,为了贪小便宜,打起了路边花儿的注意。鹤壁市的张某见路边开的旺盛的鲜花,竟将6棵价值2420元的树状月季盗走,栽种在了自家饭店的门前,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2015年11月6日,经淇滨区法院开庭审理,判处张某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5年4月上旬,被告人张某将河南某工程有限公司在鹤壁市淇滨区街道边花池中种植的6棵树状月季分两次盗走,栽种在鹤壁市淇滨区自家经营的饭店门口。后经鉴定,被盗的6棵月季价值2420元。案发后,被盗月季已追还河南某工程有限公司。上述事实,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审理中供认不讳,并有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照片、价格鉴定意见等证据证明。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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