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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信用卡 逃避还款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6-01-26 15:29:08


    鹤壁一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十二余万元,经银行多次催收,一直不予归还。1月23日,淇滨区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马某非法所得127504.18元。

    2012年9月至2013年6月16日期间,被告人马某使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信用卡透支共计127504.18元,到期后该行工作人员多次进行催收,被告人马某一直不予归还。后被告人马某转让店铺,改变联系方式并前往外地打工,致使银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马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杨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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