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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对纪检监察员进行培训

  发布时间:2010-01-07 15:28:43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纪检监察员更好地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于2010年1月5日专门组织本院12名纪检监察员进行培训学习。

    会议由监察室主任陈幸福主持,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长忠作了重要讲话并学习通报了近年来发生在法院系统内的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纪检组长彭长忠就纪检监察员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组织落实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抓好审判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落实,确保院党组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    

    二、发挥好监督管理作用。对本部门干警进行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的监督,发现违反廉政制度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并向纪检组报告。

    三、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来信来访进行初查,对有轻微情节违法违纪的干警进行廉政谈话,对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干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搞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制度建设,注意做好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 同时还要求纪检监察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要做清正廉洁的典范,做工作、学习的带头人。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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