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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山区接地气 积极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

  发布时间:2016-11-09 08:15:35


    “我们要深入山区,我们要切实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全心全意干好审判工作。”淇滨区法院大河涧人民法庭的庭长王银忠同志,自2013年5月到大河涧人民法庭主持工作,结合山区特点,长期开展巡回审判、进行调解,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减少了不和谐因素、化解了各类矛盾,维护了辖区稳定,受到了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树立了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大大提高了人民的满意度。

    “五上门”开展巡回审判

    法庭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坚持做到“五上门”,即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开庭、上门回访、上门法律宣传。根据辖区面积,设有10个巡回审判点,切实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巡回审判过程中,该庭要求法官用群众便于接受的方式,用群众语言去回答和处理问题,判前注重听取群众意见,判后释法解疑,让群众听得清楚、听得明白、听得亲切。巡回审判,大大方便了群众诉讼,获得了当地群众好评。今年6月23日午休时间,为了能够成功调解一起山林合同承包纠纷的案件,王银忠同志带领法庭干警到大河涧乡赵家厂村,实地勘验现场。原来,原告王某甲于1998和村委会签订了荒山林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50年,按照合同约定王某甲应向村委会每年交纳承包费340元,其交了第一年的承包费后,因故未交后期的承包费。2012年村委会与本村的王某乙签订了类似承包合同,两个合同存在山地面积交叉重复。现在王某甲将村委会及王某乙告上法庭。为查清案件事实,他和同事一起利用午休时间来到山区实地勘察现场,希望能够尽早解决此合同纠纷,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积极调处,在经过不懈努力多番勘察后,最终事件得以圆满解决。

    长期开展“假日法庭”工作

    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时间,设立假日法庭,王银忠同志总会和其他法官、书记员轮流在法庭值班,接待、调解辖区内各类纠纷,对于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将法庭搬进村庄开展巡回审判,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家住大河涧乡牛横岭村的原告肖某与被告靳某系叔嫂关系,双方原来住同一院落,出行共用一条道路,现被告靳某从院子搬出到新宅院居住,因双方家庭产生过矛盾,被告靳某于2016年4月将两家共用的道路挖断,妨碍了原告肖某的出行,双方发生争执起诉至法院。王银忠同志在了解到山村村民一般工作时间均不在家又没有通讯工具这一实际情况后,利用周末时间,赴纠纷现场进行勘验和调解。他耐心细致的向双方做思想工作、释明法律关系,使靳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造成了不良后果,还使叔嫂关系进一步恶化。最终在他的努力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并现场填平了道路沟壑。

    多年的一线审判工作,王银忠同志有着丰富的审判经验,也铸就了他沉着冷静的性格。扎根基层、立足山区,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守护司法公正、践行司法为民。

责任编辑:杨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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