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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青年返乡创业遇困境 办案法官依法维权解烦忧

  发布时间:2016-12-05 11:27:05



    家住鹤壁市淇滨区的残疾青年梁某今年遇见了一件烦心事。梁某现年36岁,自小擅长书法,常年在北京文玩市场打工,在书法界摸爬滚打,耳熏目染不少专业知识。但3年前因疾病导致身体残疾,只好返回家乡鹤壁市淇滨区进行治疗。治疗之余,梁某的父母建议其重操旧业,既然喜欢书法,就自己开一间书画工作室,一来圆自己的书法梦,二来也能够自主创业,增加一些收入补贴家用。全家商议后,梁某通过中介看中某小区一套房产,想买下来开办书法工作室。经过多次谈价,梁某和房主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付63万元的购房款,但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完网签过户手续等待发证期间,房主张某因债务纠纷,被两个债权人起诉到淇滨区法院,债权人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该套房产,两个案件分别由该院民一庭和大赉店法庭受理后,采取了保全措施将该套房产予以查封。

    房子被查封后,梁某和父母陷入困境,房款已经全部交清,尽管房子已经交接并开始装修,但是房产证无法过户,两个债权人认为原房主张某是转移财产,也几次到梁某新房处讨要说法,梁某多次报警求助,并向淇滨区法院提出异议。

    法院受理梁某的异议申请后,两个办案合议庭非常慎重,多次到房产管理部门调查走访,认真审查梁某的购房手续和付款凭证,并采取现场走访、调查证人和召开听证会等方式进行审理。期间梁某因行动不便,委托其父亲老梁到法院反映问题,老梁一开始还担心法院不依法办事,先后向该院民一庭庭长李志兴和大赉店法庭庭长周勇瑞送去10000元和9000元现金,但都被两位庭长拒收,并当场严肃批评教育。梁某和家人每次到法院反映问题,无论是庭长还是办案干警,都是热情接待、端茶倒水、劝慰宽心,后来梁某一家人打消了法院不依法办事的担心。

    经过淇滨区法院的审理,最终确认异议人梁某在2016年5月3日房屋买卖行为已经完成,房产管理部门也于5月4日上午进行登记并向梁某发放领取房产证的通知单,这些行为均发生在法院查封之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淇滨区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对保全的房产依法解除了查封。2016年11月份,梁某一家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产证,权益得到了维护,困扰全家近半年的烦心事解决了,梁某一家难以掩盖激动的心情,梁某于11月29日上午给淇滨区法院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梁某在感谢信中写到,“通过房产官司我受到了很大教育,两次给淇滨区法院的法官送钱,均碰了钉子。每次到法院反映情况,法官都热情接待,我倍受感动。感谢淇滨区法院培养了高素质的人民法官,维护了人民法官的高大形象,展示了人民法官的高尚品质和廉洁爱民的美好情操,他们是人民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杨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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