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初,郭某向邻居付某借款68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到期后,郭某并未偿还付某本金及利息。期间付某多次要求郭某还钱,郭某不仅拒绝还钱而且还对付某进行言语侮辱,付某一怒之下将郭某告上法庭。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郭某在十日内偿还付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付某又多次前往郭某家中索要欠款,但是郭某及其家属态度极其恶劣,对法院的判决置之不理。付某无奈之下只得求助于淇滨区法院,申请法院对郭某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郭某对法院的传唤仍是置之不理,并且更换了手机号码和住所,和执行干警们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干警在寻找郭某的同时也对郭某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查控,发现郭某名下除已被法院查封的房产和汽车外,还持有某公司的股份。明明有履行能力,但置法院判决于不顾,对于郭某这种蔑视法律权威,挑战法律底限的恶劣行径,执行干警是绝不会容忍的。在向主要领导汇报案情后,院领导亲自指挥,挑选执行局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专案组内部分为两个小组,一组负责对郭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另一组负责抓捕工作。
执行干警经过多方调查,终于发现郭某的新住所,正月十六晚上10时,干警们放弃与亲人团圆的机会,在郭某租住的出租屋内将郭某抓获。郭某被带到法院后,由执行局中经验丰富的老执行干警先做郭某的思想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但是郭某对执行干警的释法置若罔闻,依旧是蛮横无理,嚣张跋扈。鉴于郭某的违法行为,淇滨区法院决定对郭某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在体检过程中,郭某声称自己身体有病,一会儿说肚子疼一会儿说头疼,并采取掐胳膊提升血压等手段来干扰体检。但经过医生精细检查后并未发现郭某所称病症,在医院确定正常后,郭某被送往拘留所。
因郭某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下一步,淇滨区法院将把郭某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待郭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淇滨区法院执行局已对51名老赖采取拘留措施,并拟将其中6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