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淇滨区法院根据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向社会大众发出对“老赖”艾某的悬赏公告,决定对该案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奖励金额10000元。
被执行人艾某因资金困难向申请执行人耿某借款百万余元,到期后,艾某未偿还借款,耿某向淇滨区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该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还款协议,但艾某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并且逃避责任不见踪影。5月初,耿某得知该院启动执行悬赏制度后,主动书面申请了悬赏执行。5月24日,淇滨区法院干警到艾某居住的小区公告栏处张贴了悬赏公告后,不时有人停下来指指点点,也有人抄下了被执行人艾某的名字和联系电话,尝试领取报酬,期间有位市民说:“这样的“老赖”确实应该曝光,不然他们过着潇洒快乐的日子,太没道理了。”确实,在诸多影响执行工作的障碍中,最困难的莫过于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执行难问题存在已久,尽管法院加大了执行力度,采取了许多措施,执行起来却仍然困难重重。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执行财产难动等现象依然存在。
悬赏公告的发布,一方面可以发动社会力量查找线索,有效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不履行生效判决和裁定的行为。另一方面,通过造大宣传声势,形成社会舆论压力,可以对“老赖”产生心理震慑力,更有利于顺利地开展执行工作,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