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高考都牵动着无数考生家长的心,一切工作与活动都为孩子的考试而停下。2017年6月7日早上,长期失踪的被执行人李某突然出现在了家中,淇滨区法院的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张某的举报电话后火速赶往李某家,在得知李某这次回来是陪孩子参加高考后,该院执行干警考虑到孩子高考的重要性,决定先不惊动李某,待李某将孩子送到考场后,再将其带回法院。
执行干警经合议并与申请人张某进行沟通后对李某说道:“考虑到你的孩子正在参加高考,是人生的关键时期,不能受影响,因此决定先不对你采取拘留措施,但你一定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先找一个担保人来帮你担保”。听到执行干警的话后,李某深受感动,对执行干警说道:“感谢你们为我的孩子考虑,之前是我做的不对,我不应该逃避法院的执行,等孩子考试完,我会马上到法院来履行我的义务,真的感谢你们……”。在李某找来担保人并做了在一个月内偿还申请人张某债务的保证后,李某急匆匆赶回家中为孩子准备午饭去了。
2015年3月,李某向申请人张某借款10万元用于做生意周转资金,约定利息为一分,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到期后,李某没有按时还款,张某将李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李某偿还其借款本金及利息。2016年11月,淇滨区法院做出判决,判令李某偿还张某本息共计11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拒不偿还张某借款,张某向淇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对李某多次进行传唤,但李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法院来说明情况,并到处躲避执行,在对其财产进行查控后也未发现其财产线索。执行干警多次寻找李某未果,没想到他会在高考前出现。
2017年6月28日一早,李某按约定带着11万元现金来到法院,偿还了张某的欠款。对于执行干警因为他的孩子参加高考而暂缓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李某由衷地说道:“感谢你们的信任,也感谢你们为我的孩子考虑,没有让他受到影响,为此我也绝对不会让你们失望”。一起借款引起的纠纷就这样圆满的结束了,也真心的希望所有被执行人可以对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