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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钥匙助犯罪 入室盗窃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7-07-17 16:09:59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网络购物已成为当今社会重要的购物途径,因方便、快捷深受人们的喜爱。但是,网络购物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引发很多与网络有关的犯罪。淇滨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网上购置万能钥匙入室盗窃,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0元,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0元。

    2015年12月,被告人李某、陈某先后在鹤壁市三个小区内利用网上购置的万能钥匙打开住宅门,进入室内,盗窃金银首饰、翡翠、名牌手表等贵重物品及现金。案发后,两个被告人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二被告人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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