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中,我院专门制作了回访函,法官在回访当事人时,一并送给当事人。
回访函中说,“您对我院的工作给予了应有的帮助、支持和理解,有您的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才得以顺利开展。淇滨区人民法院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人民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依法化解您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法律纠纷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我们在为您提供司法服务的过程中,会有这样那样不尽人意的地方,如裁判结果可能与您的期望相差很远而使您大失所望;案件审理周期过长增加了您的诉累而让您焦虑;个别法官的态度不好,或有其他怠慢之处而使您的感情受到伤害;甚至个别法官有违法违纪现象而使您对司法公平失去信心。”
“我们特意派出法官代表前去回访您,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请您提出;如果您对案件的办理有什么不理解、不满意的地方,请您说明;如果您心里有什么委屈,请向法官诉说;如果您有什么困难,请您告知我们的法官。回访的法官,将如实记录您的要求,能当场解决的就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我们将尽快研究,并及时给予答复。”
回访函中还告知当事人我院有关领导的电话号码,当事人还可以打电话与我院领导交流。
当事人普遍认为,这种举措我们理解,这种形式很好,我们支持,便于我们与法院及时沟通,有什么诉求及时向法院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