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7日,淇滨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及困难群众的赔偿纠纷案件。
2016年8月,家住大河涧乡洪峪村的李老伯为了改善生活状况,到淇滨区某建筑工地打工贴补家用,在一次施工中不慎摔伤,导致左股骨粉碎性骨折。事故发生后,工地老板刘某仅垫付了5000元医疗费后便不再理会李老伯,之后李老伯的家人多次到该工地索要赔偿款,但刘某对其避而不见、不予理睬。
2017年4月底,时间一晃数月过去了,李老伯始终没能领到赔偿款,就在他要放弃的时候,淇滨区法院扶贫驻村的法官走访到李老伯家中,李老伯将自己的烦心事告诉了法官。在法官的帮助下,李老伯到淇滨区法院对刘某进行起诉,经审理后,判令刘某赔偿李老伯各项损失共计5.6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满口答应回去后就马上偿还李老伯的赔偿款,但是,刘某并没有按约定对李老伯进行赔偿。
2017年7月,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高度重视,迅速寻找被执行人刘某,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告知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李老伯的赔偿款以及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迫于高压的打击态势,刘某当场履行了1万元,剩下的赔偿款到七月底一次性偿还。约定的日期到了,刘某却“失踪”了,执行干警多次寻找刘某,均未发现其踪迹。
刘某的“失踪”导致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并没气馁,将该案列为近期重点案件办理。同时,李老伯的案件也时刻牵动着淇滨区法院党组的心,院长薄报亮同志亲自作出批示,要求执行干警排除万难,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力争早日将该案执行到位,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精准扶贫工作保驾护航。
苦心人、天不负,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在2017年8月16日晚上成功将驾驶豪车的刘某在某高档会所门口给抓个正着。面对执行干警询问其为何躲避执行时,刘某辩称自己没有躲避,只是目前没有钱履行,但是在执行干警出示了他近一年的银行账户流水后,刘某便低下了头不再言语。面对执行干警的强大心理攻势与劝说教育,刘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马上通知家人将剩下的4.6万元赔偿款送了过来。
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收官之年,同时也是精准扶贫工作的攻坚之年,在这个特殊时期里,淇滨区法院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对涉及困难群众的案件高度重视,切实做到快立、快审、快执,用司法捍卫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