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淇滨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河南某县国土资源局某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王某涉嫌滥用职权一案。鹤壁日报社组织20余名党员干部现场旁听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以来,负责国土资源的执法检查等工作的被告人王某,在执法过程中,明知存在危害却不作为,甚至向违法者传授规避法律责任的技巧和经验,帮助违法者逃避记者的暗访和报道,并接受违法企业负责人的贿赂和吃请。王某等人对违法行为的纵容和帮助,导致该镇138.75亩的基本农田被严重毁坏,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3488896元的经济损失。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一系列庭审程序后,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鹤壁日报社的党员干部一致认为,近距离旁听案件,深受教育,更加了解滥用职权犯罪的构成要件及社会危害。表示将以此为戒,时刻警钟长鸣、铭记责任使命、依法规范履职,预防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
近年来,淇滨区法院在上级法院的要求和指导下,坚持把开展职务犯罪庭审教育工作常态化。每年选取涉职务犯罪案件邀请市、区等机关单位或企业领导干部旁听案件,打足廉政警示教育“强心针”,充分发挥庭审廉政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