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牢牢抓住人员分类管理这个“牛鼻子”,圆满完成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并围绕完善主审法官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审委会制度,建立法官办案终身负责制,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等内容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
建立新型审判团队,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缓解案多人少压力、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2017年7月,淇滨区法院完成审判团队组建工作。审判团队由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人员组成,具有相对固定、密切合作、扁平管理等特点。根据该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情况,共组建1个刑事审判团队、6个民商事审判团队、1个综合审判团队和1个执行裁决团队。
积极落实裁判文书签署机制。2017年7月,该院新的裁判文书签署制度已经实施。规定独任法官审理的案件文书,由独任法官直接签署。合议庭审理的案件文书,由承办法官、其他合议庭成员、审判长依次签署。审判组织的法官签署完毕后,裁判文书即可印发。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仍由院长或者分管副院长签发。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外,院长、副院长、庭长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的案件文书,不再进行审核签发。确保实现审理者、裁判者、署名者、签发者高度统一,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
积极落实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通过召开法官、法官助理座谈会,学习相关文件,强调了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在案件审理中应该承担的责任,让他们心里有数,明确各自办案的权力和责任。并制定保障配套机制,建立法官会议研讨制度,借助法官集体智慧,加强对新类型、疑难等各类案件的沟通交流。
淇滨区法院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准,结合司法责任制进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深化措施,让“优质审判资源重归审判一线”,充分发挥指导示范作用,扎实推进司法改革进程,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坚持以严格公正、扎实高效的审判作风,努力完成全年审判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