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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被评为省涉农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7-12-26 09:02:48



    2017年12月22日,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工作先进集体”,这是省高院对该院自2009年起连续8年开展系列涉农维权活动的表彰和肯定。据统计,8年来,该院共审、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253件,为2138个农民工家庭追回薪酬8260万元;审执结农民工返乡创业案件143件,依法服务和保障158名农民工返乡创业;受理“三留守”人员维权案件347件,涉案金额231万元,有效维护了486名“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由于组织得力,该院2013、2014、2015年度连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活动办理先进集体”,4名法官被评为省、市先进个人。该院在河南电视台、河南法院网、鹤壁日报等新闻媒介上发表涉农维权活动稿件420篇,编发活动信息130篇,其中两篇案例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涉农维权活动典型案例”。

    该院主要作法有:一是加强组织,上下联动。该院党组树立“法院系统办理农民工工资案件一盘棋”思想,积极上报鹤壁中院党组,与鹤壁中院业务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化解纠纷。如2014年12月份,市两级法院法官联动调解农民工刘某和用工单位某矿业公司工伤事故案件,使这起因工伤事故引发的4起劳动争议及1起民事赔偿案件全部调解结案。鹤壁中院院长刘明及淇滨区法院院长薄报亮亲自上门为刘某发放赔偿款25万元,并送上大米、食用油等慰问品。案件的办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领导包案,亲自审理。该院确定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带头办案制度,要求审委会委员每年审理涉农维权案件数不低于5件。如2015年11月24日,该院院长薄报亮亲自审理原告余某诉被告某石料厂、张某等四被告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一案,薄报亮对当事人双方辩法析理,最终调解该案。石料厂当场主动履行12万元赔偿款,其余三被告也分期分批承担责任。该案件被省高院豫法阳光微博评为“一周大事记”。三是畅通渠道,便民利民。在新浪网、腾讯网的官方微博公布讨薪热线和讨薪微博,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合理减缓免诉讼费,确保经济困难的农民工打得起官司,对文化水平较低的当事人加强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此外,该院对待讨薪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民工不分地域、不分类别、不分欠薪多少,一视同仁的办理案件。2017年11月份该院法官李志兴在办理新乡返乡创业农民工王某向鹤壁包工头孙某追要建筑材料款案件时,充分保护外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当天原告王某就拿回拖欠4年的建材款5万5千元;四是创新形式,提高质效。该院成立“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速裁庭”,采取网络视频直播、巡回审判、集中发放工资款等措施,营造了氛围、取得了实效。如2015年8月份调解张某等56名农民工诉鹤壁市某劳务公司、某煤矿劳动争议案件,经过速裁庭法官李霞波耐心调解, 56起案件调解结案,为56名农民工追回生活费和经济补偿金36万元;五是加大力度,打击欠薪。开设涉农案件“曝光台”,公布涉农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老赖”现场曝光、现场拘留。8年来该院办理因涉农失信被曝光的执行案件220件362人,拘留涉农维权案件老赖136人,对32名涉农维权案件被告人判处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六是多方联动,共同治理。由淇滨区法院牵头,淇滨区劳动保障局、信访局、各乡镇共同出台文件,形成联动制约机制,充分做好涉农民工案件诉调对接和共同化解工作。近8年来该院诉前对接并化解涉农民工矛盾122件,和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处置群体性案事件7起,共同维护近600名农民工合法权益。

    此外,该院还进一步开展涉农维权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活动氛围,延伸服务效果。8年来,该院走访返乡创业农民工及开办企业230余次,涉农案件巡回审判11次,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13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组织法律宣传23场次,接受群众咨询1500多人,组织法官在27个建筑工地、工厂企业开展“以案说法”讲座,发放省高院制作的“农民工维权宝典”1200余份,为农民工释法答疑,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该院实实在在的涉农审判工作为农民工撑起法律保护的蓝天,为农民工开开心心过年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杨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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