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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四项举措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

  发布时间:2018-01-26 16:52:34


    新年伊始,为继续深入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工作,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淇滨区法院采取“四项”举措确保“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到位,严防干预司法行为。

    一是加强学习,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进入元月份以来,该院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三个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落实“三个规定”的相关规定,要求全体干警对照具体内容,首先自觉在思想上对干预司法行为划出红线。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确保行为自觉。该院以学习省政法委近期下发的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件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全院干警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为干警行为设置禁区,确保令行禁止。

    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强化执纪监督。为加大“三个规定”的监督力度,该院通过宣传栏、举报信箱、法官作风评价箱、举报电话、举报网站、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等多种途径,广开监督渠道,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积极促进司法廉洁,严防干预司法行为,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四是严格记录登记,做到全程留痕。要求办案人员严格依据规定对干预司法行为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责任编辑:杨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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