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带队莅临淇滨区法院调研督导审判执行质效工作,并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7月3日,淇滨区法院召开专题党组会和全体干警大会,传达学习刘明院长调研指示精神,并结合本院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一是提高上诉案件及时移转率。狠抓结案扎口管理,明确由审管办行使结案审批权,统一结案标准及报结程序;加强对上诉案件的监管,上诉状须当日复印并送达院审管办备案,由院审管办定期汇总报送、督促落实,凡未及时移送者,交由监察部门问责。
二是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除法律规定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外,要求立案庭立案时,均要将案件立为简易程序。如需转普通程序,交由主管副院长审批,并由主管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亲自审理该案件。
三是推进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对现存长期未结案件,各业务负责人要逐案汇报未结原因,并于7月30日之前审结完毕;对8月1日起新发生的长期未结案件(及仍未审结的长期未结案件),一律重新调整合议庭,并由主管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亲自审理案件。
四是加强发改案件管理。坚持定期通报,每周在大屏幕滚动播放本院各部门、各员额法官发回改判案件数,以便各庭室负责人、各员额法官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处理;加强发改案件评查,发改案件一律由院评查小组进行初步评审,经评查凡属于法官个人主观问题的案件,除承办法官问责外,该庭室负责人也需在全院大会上作检查;发回案件重审时,一律由主管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亲自审理案件。
五是强化审限管理。案件需要扣除审限的,先由各业务部门提交认证材料,再由审管办初步审查,最后提交院长审批决定。
六是严格问责制度。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庭室,由监察部门严格问责,并将问责结果计入年终员额法官绩效考核。
成绩已属过去,未来仍需努力。淇滨区法院一定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制定措施,严格贯彻落实,争取在全年工作中取得最终的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