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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被纳失信人 建筑公司忙履行

  发布时间:2019-07-17 15:46:31


    7月16日上午,在淇滨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被执行人鹤壁市某建筑公司代表与申请执行人刘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将10万元现金交给刘某,双方握手言和。

    2016年8月,鹤壁市某建筑公司与刘某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该建筑公司租赁刘某的钢管、扣件、顶丝等建筑物品。合同签订后,刘某按照合同约定将上述物品提供给该公司使用,但该公司却未按合同约定向刘某支付租金,后经刘某多次催要,仍欠租赁费37万元。双方因此成讼,刘某胜诉后向淇滨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敦促该公司尽快履行义务,并告知该公司负责人如不履行义务,法院会依法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公司担心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造成损失,立即安排专人与刘某联系沟通还款事宜。但是由于该公司目前资金周转紧张,只能进行分期偿还,对此刘某表示予以理解。

    7月16日上午,该公司代表和刘某一同来到法院,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公司代表当场将10万元执行款交到刘某手中,剩余款项将分三期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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